當代社會,保險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保障。購買保險是為自己提供一份可靠的保障。上海市場一直存在外來務工人員保險問題,政府與保險公司通過不斷的努力,為員工的利益著想。
現代保險具有的社會管理功能,在上海社區綜合保險實踐中得到了突出體現。上海市綜合保險最早建立于2002年,適用于上海市各類單位使用的外來從業人員(其中主要是農民工)。綜合保險包括: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等三項保險待遇,以及門急診醫藥費補貼。從上海社區保險的實踐經驗看,其社會管理功能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保險建立了社區風險管理體系。保險公司積極開展防災防損工作,普及減災防損知識,減少事故發生,并降低事故發生時的損失程度。
2.綜合保險建立了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社區公共安全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專業的損害賠償處理程序具有較高的效率,不僅可以分擔政府公共救助的財政壓力,還可以分擔政府面對公共安全事件時的政治壓力。
3.綜合保險建立了社區綜合保障體系,分擔了政府社會保障壓力。綜合保險搭建了全面的社區保障網絡,通過社區財產損失風險、責任風險和意外傷害風險的保障,拓展了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保障范圍,完善了社區基層保障體系。
記者采訪發現,很多外來從業人員仍把其視為自己花錢辦理的商業保險。其實,綜合保險的性質是社會保險,由政府強制實施。綜合保險的繳費主體為用人單位,個人無需繳費。上海有關部門規定,凡該市行政區內使用外來從業人員的單位及其使用的外來從業人員均須按規定參保。
綜合保險是上海針對在滬的外地戶口(沒有居住證)的工作人員設立的地方性社保(查詢辦理),跟我們平常所知道社保(查詢辦理)不是一回事,只能在上海使用,也不能轉移和跟社保(查詢辦理)銜接的,待遇上也沒有社保(查詢辦理)高,不過,交費很少,并且是由單位全部負責,個人不交.
綜保轉城保,五年過渡期的具體比例如何
按照過渡辦法繳費的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繳費基數實行5年過渡,具體辦法為:
2011年度(發文之日至次年3月)個人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2012年度(當年4月至次年3月,下同)個人繳費基數為45%;2013年度個人繳費基數為50%;2014年度個人繳費基數為55%;2015年度起個人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舉例來說,2010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896元,根據過渡期規定,參保的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2011年度個人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1558元。
按照過渡辦法繳費的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繳費比例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共計繳費基數的37.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28.5%,分別為養老22%,醫療6%,工傷0.5%;個人繳費比例為9%,分別為養老8%,醫療1%。
凡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外來從業人員,都應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其中,非城鎮戶籍人員目前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考慮到此次政策調整涉及人群范圍廣,社會影響大,且企業和個人的實際負擔都有較大幅度增加,為實現平穩過渡,本市對非城鎮戶籍的外來從業人員設定五年過渡期。
需注意,外來從業人員中只有非城鎮戶籍人員才可采取“三險”繳費;只有“三險”繳費,才可采取過渡期辦法繳費。
《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也可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對于過渡期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放棄,直接繳納“五險”。
綜保繳費模式和水平均與城保不同,沒有實行個人繳費也沒有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且其養老待遇采取的是到齡后一次性兌現的做法。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連續繳費滿一年的,外來從業人員可獲得一份老年補貼憑證,其額度為本人實際繳費基數的7%,參保人員的繳費權益已經兌現。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