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險行業協會成立于1994年,英文譯名為BeijingInsuranceAssociation縮寫為BIA。由北京地區保險行業相關單位聯合發起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北京保險行業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至2011年9月,第七屆理事會有會員單位84家。其中,財產險公司34家,人身險公司50家。2010年11月,接受北京市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的評審,2011年3月,經北京市民政局確認,獲得“5A級社會組織”。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的機構發展
一、 會員代表大會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上一屆理事會最后一次會議產生的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員理事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四)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會費收繳標準
(六)決定協會的合并、分立和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應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事宜。
二、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設立和撤銷專業委員會聘任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
(六)選舉和罷免協會秘書長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主持活動
2005年3月28日,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北京保險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五次理事大會隆重召開,這次大會決定實施“兩會"秘書處合并和兩會秘書處實施年輕化、專業化、專職化改革的建設構想;同時在大會上選舉產生了“兩會”第五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監事會組成人員和秘書長;通過了新的《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章程》和《北京保險學會章程》。
根據新的章程規定“兩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理事大會,理事大會閉幕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并領導本會工作。協會還設有產險專業委員會、壽險專業委員會,中介分會籌備組。
根據協會章程規定,會長由會員單位推選產生,每屆任期兩年,一般不可連選連任。“兩會"第五屆會長為中國人壽北分總經理黃俊光;“兩會”第五屆副會長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負責人王德地、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總經理李寶利、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總經理羅春風、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徐水俊、(中介系統的一名副會長暫時空缺)。
根據新的章程規定,“兩會”秘書長在業內競聘產生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舉辦保險電話營銷禁撥平臺微訪談
為積極解決保險電話營銷“擾民”問題,9月21日起,北京保險行業協會開通了北京人身保險電話營銷禁撥號碼登記平臺。2012年10月31日(周三)下午14:30至15:30,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王小河副秘書長、電銷工作委員會王巍主任和吳一丁律師三位專家做客新浪財經金融微客廳和騰訊財經,與廣大網友關心的保險電話營銷和禁撥平臺相關話題進行了溝通交流,微訪談活動得到了眾多網友的參與,取得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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