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市民參加了社保,社保參保查詢等問題也接踵而至。社保卡能"借用"嗎?非深戶失業保險金清零?深圳市社會保險局對這些問題做出了回應。
非深戶失業保險金清零?深圳市社保局稱不可能
“新年伊始到市社保局打印社保繳費歷史清單,卻發現原有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不翼而飛’!有工作人員還回應稱此前非深戶員工繳納的失業保險金新年起全部清零!”近日,有網友在深圳新聞網發帖質疑市社保局的做法,要求對失業保險金的去向給個說法,引起了眾多關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非深戶員工今年起才納入失業保險
2013年1月1日,深圳市實施新的失業保險制度,將非深戶人員納入了參保范圍和享受待遇的范圍。
深圳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稱,“深圳市在2013年1月1日起才將非深圳戶籍人員納入參保范圍和享受待遇的范圍,2013年之前非深圳戶籍人員既不繳費也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因此不存在非深圳戶籍人員的失業保險繳費記錄清零的問題。 ”
以前只有約40%員工享受失業保險
根據1997年3月1日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該條例所稱的失業員工只是指失去工作并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的具有特區常住戶口的員工,并不包括非深戶員工。
“市政府確定的比例是40%,主要是根據當時的就業構成狀況,就業人口中深圳戶籍人員和非深圳戶籍人員的人口比例大致是40∶60。因此,我市的用人單位并不是為每個員工繳納了失業保險費,而是為單位員工中的深圳戶籍人員繳費,并僅限于深圳戶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5000萬制卡費去哪了?深圳市社保局回應
近日人大計劃預算委召開的專題審議會上,我市社保卡制作費用支出5109萬元,2013年該項費用安排預算5550萬元引起人大代表質疑,經媒體報道后引起一些參保人關注。記者昨天從市社保局獲悉,社會保障卡制作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該局是代收代支的角色,歷年制卡結余已全部上繳市財政。
據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介紹,1992年我市建立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為存取參保人的相關信息,適應電腦聯網管理,我市原醫療保險管理局率先在國內推出了醫療保險磁卡證,同時根據原市工商局的核準,按10元/張的標準收取醫保卡制作服務費。1996年,原深圳市社會保險局與深圳市醫療保險局合并成立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從1996年7月至2007年8月一直沿用原市醫保局的做法。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社保卡"借用"或被停卡2年
一張小小的社保卡,收費20元,是不是有點貴?對于人大代表和市民質疑的制卡費用問題,市社保局回應稱,根據2007年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磁條卡需過渡為芯片卡,自2007年9月1日起,我市統一使用芯片卡,經市物價局正式批準收取制卡費,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予以管理,參保人辦理社會保障卡繳納工本費20元/張,直接存入市財政賬戶。其中,制卡商制卡費用為每張11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初始加密費為每張1.5元,這兩項為固定支出。剩下的按照實際所需支出,比如制卡系統的更新、卡的運輸費用等。收取的費用統一存放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在很多參保人看來,醫保基金個人賬戶里的錢是自己的,“想給誰用就給誰用”。黃險峰指出,這樣的認識存在誤區,因為個人賬戶里的錢是社保基金的一部分,是只能給參保人個人看病的基金,它的用途是定向的,因此“個人賬戶里的錢,不是自己腰包里的錢,只在個人生病時才可以使用”。
記者了解到,個人賬戶是與統籌基金并列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方式。參保人每個月繳納的醫保金一部分劃入統籌基金的“大鍋飯”,還有一部分進入個人賬戶。目前社保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的結余可由家屬繼承。
黃險峰介紹,按照現行法律,已構成騙取社保基金的人才會被處罰,對參保人一時疏忽或者故意把社保卡借給他人使用而造成的問題,目前還沒有處罰條款。但去年修訂的深圳社保新規中規定,由于參保人的責任將卡給他人使用,醫保卡將會被停用3個月到2年。他介紹,停卡期間看病自費,可以持單據來社保局報銷,但報銷額度只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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