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鐵周是陽明區磨刀石鎮清平村村民,原打算收點兒黃豆賺點兒錢,不想,在運輸途中卻遭遇意外——7月5日,鄭鐵周駕駛著滿載黃豆的車輛行經陽明區五林鎮馬橋村北側的一處橋涵時,橋涵突然發生坍塌。車輛受損不說,一車黃豆也被流水沖走了大半。
7月4日一早,陽明區磨刀石鎮清平村村民鄭鐵周駕車來到五林鎮馬橋村,打算將收購的2.4萬斤黃豆裝車運走。裝好車之后,由于下雨,鄭鐵周不得不在馬橋村暫時住下。
7月5日,下午4點多鐘,鄭鐵周看到雨已經停了,便打算駕車返回。剛剛出了村,鄭鐵周的車便出了意外。“正開車呢,到這里只聽‘咔嚓’一聲,車輪和車就分開了,一車黃豆都掉到河里。”鄭鐵周說,意外發生以后,他連忙下車,看到黃豆都順著水被沖走了,“毫無辦法”。
事發當晚,五林鎮的部分領導來到現場,表示可以幫忙把車吊上來。而鄭鐵周當時一方面想打撈掉進水中的黃豆,另一方面想把車上的易損零件卸下來,以免在車輛救援的過程中被拖壞,便沒有同意當晚進行救援。“已經這樣了,我就想怎么能把損失降到最低。”
據鄭鐵周講述,他在馬橋村收購了2.4萬斤黃豆,車上剩下的大約有6000斤,剩余的1.8萬斤黃豆都掉到被流水沖走,損失慘重,若不是當初存有僥幸心理超載貨物,也許損失就不會如此慘重。
其實,貨車超載帶來的危害絕不僅僅是財產損失,有時甚至能危害生命,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貨車超載帶來的危害有哪些。
危害性之一:誘發大量道路安全事故。大多數超載車輛仍保持出廠時的配置。由于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汽車的制動及操縱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如輪胎開裂、制動失靈、轉向器飄忽抖動、鋼板彈簧折斷以及半軸斷裂等,給交通安全帶來極大的事故隱患。
據統計,70%的公路安全事故是由于汽車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載有直接關系,超載運輸已成為公路安全的“第一殺手”。
危害性之二:嚴重損壞公路基礎設施。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公路和橋梁的設計承受荷載,嚴重破壞公路設施,增加公路維護費用,縮短公路使用壽命。根據相關專業機構分析,汽車對路面的損害與其超限重量的增加呈幾何倍數增長關系。超載10%的貨車對道路的損害會增加40%;一輛超載2倍的車輛行駛一次,對公路的損害相當于不超載車輛行駛16次;一輛36噸的超載車輛對道路的毀壞程度相當于9600輛1.8噸重的小汽車對道路的破壞。
危害性之三:導致道路運輸市場的惡性競爭。車主以竟相壓價承攬貨源,通過超載來獲取利潤,形成“壓價-超載-運力過剩-壓價-再超載”的惡性循環,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貨運車輛2至3年后即報廢。
危害性之四:造成車輛“大噸小標”泛濫。為迎合車輛超載運輸的要求,一些汽車生產廠家競相生產“大噸小標”車,一些汽車改裝廠和修理廠也紛紛非法改裝車輛,影響了汽車工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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