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勞動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的相關政策。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辦法。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辦法和勞動關系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合肥市勞動保障局辦事指南:
政策法規處
1.受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2.受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案件。3.受理企業改革過程中涉及職工分流安置等有關政策的咨詢。
綜合計劃與基金監督處
1.工效掛鉤。2.職工增資(升級)備案。3.企業軍轉干部工作。
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處
辦理非標準工時制審批。
勞動爭議仲裁處
1.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處理;2.續簽勞動合同的審查鑒證,有附加條款和用人單位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鑒證;3.集體合同審查。
就業處
1.申領《再就業優惠證》。
辦公地址:戶口所在地社居委、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
2.單位(除勞務型公司外)申請享受社保補貼、培訓補貼、職介補貼、崗位補貼、各類企業認定證明、減免合同鑒證費。
辦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號市勞動保障局二樓“再就業優惠政策辦理窗口”。
3.下崗失業人員申辦小額擔保貸款。
辦公地址:戶籍所在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區勞動保障局、區擔保機構。
4.申領“職業介紹許可證”。
5.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外國人就業證”、“外國人就業延期”。
6.辦理“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證書”。
7.單位辦理勞務派遣中介機構輸送或派遣下崗失業人員申請補助資金。
8.下崗失業人員合伙創辦或合伙經營企業、騰崗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申請補助資金。
9.辦理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補助資金、再就業園區(街)補助資金。
10.職工子女頂替。
11.外地工人調入、我市工人調出。
合肥市勞動保障局信訪接待服務指南
一、 法規依據
1、 國務院《信訪條例》;
2、《安徽省信訪條例》。
二、 服務內容
負責本級職能范圍內信訪事項的受理、擬辦、交辦、歸檔。
三、 受理要求
(一)信訪人應到指定的接待場所(即局五樓信訪接待室或局各中心咨詢窗口)提出;
(二)履行有關登記手續;
(三)集體反映問題時,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四)提出事項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五)信訪人應自覺遵守信訪秩序,不得損害國家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
四、 接待人員
見合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五、 辦公地址
合肥市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信訪接待室
六、 咨詢電話
約訪0551-6356397,
來信0551-63536420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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