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社保局的官方網站上發布了東莞市2012年度關于調整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問題的通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全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項如下:
一、調整時間: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
二、調整對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企業退休人員和村〈社區〉退休人員,下同)。
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樣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三、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即83元定額計發。
2、2011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201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不含職稱專項津貼)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不含職稱專項津貼)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二)傾斜調整
1、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從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專項津貼標準,正高級職稱的從2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副高級職稱的從20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職稱專項津貼繼續單列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2012年1月1日后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領取高級職稱專項津貼。
2、對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600元,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仍未達到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后,由市財政部門或原供給單位按相關規定在撥付其生活補貼中進行沖減。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東莞市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作年度調整。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隨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鎮區單位的按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下同)增長作同步調整,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作調整。
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隨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鎮區單位的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增長率1:0.6的幅度進行調整,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負增長時不作調整。2001、2002、2003、2004年社會保險年度退休人員過渡性養老金調整比例分別為4%、7%、10%和7%。
以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為例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20%(離休干部、建國前參加革命的老工人25%)
(2)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調整幅度]
(3)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上年度個人帳戶養老金+上年度個人帳戶養老金×[(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調整幅度]
(4)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例:周某,男,2003年度領取基本養老金為1044.80元/月,其中基礎養老金為296.8元/月,過渡性養老金為682元/月,個人帳戶養老金為66元/月。
周某2004年7月的基本養老金應作如下調整:
(1)基礎養老金
2003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80元。
基礎養老金=1880×20%=376.00元/月
(2)過渡性養老金
本市2002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1412.02元,2003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1570.60元。
過渡性養老金=682+682×[(1570.60-1412.02)÷1412.02×0.6]=682+682×7%=729.74元/月。
(3)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66+66×[(1570.60-1412.04)÷1412.04×0.6]=66+66×7%=70.62元/月。
(4)基本養老金=376.00+729.74+70.62=1176.36元/月
經調整,周某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每月應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1176.36元。
增加差額=1176.36-1044.80=131.5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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