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會勞動保障局即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4個辦事機構,是市政府的組成部門,該局位于合肥市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
2009年11月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合肥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組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將市人事局的有關職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社會勞動保障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編制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基本標準;研究擬定地方性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規章,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體系和執法體系,代表國家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受理勞動保障的投訴和舉報,參與查處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指導、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內部勞動規章;參與評定市級綜合性獎勵工作。
(三)研究擬定促進城鄉勞動就業的政策、措施;編制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規范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擬定就業再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就業再就業項目;擬定農村剩余勞動力開發就業、轉移就業的政策、措施;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境外公民來肥就業和介紹我方人員出境就業的管理工作。
(四)貫徹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依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職業技能鑒定的具體辦法;擬定就業再就業培訓政策、規劃并組織指導落實;制定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并指導師資隊伍建設;依法審批和管理社會職業培訓學校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制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組織制定職業技能競賽的具體規則和辦法;開展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工作。
(五)擬定勞動關系調整的規則和配套措施;推進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化;綜合管理全市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監察工作;受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和處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參與處理勞動關系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加強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報告、監督、預防和處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及從事特殊工種職工的勞動保護政策,研究擬定相應的地方性政策規定,并監督執行。
(七)研究擬定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政策和調控措施;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綜合協調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貫徹執行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
(八)研究擬定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九)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并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十)制定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并對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基金運營、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十一)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管理規劃和政策,協調指導社區開展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查和年度審核工作;研究擬定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監督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等政策的實施。
(十三)承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四)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的科學研究及成果推廣應用工作;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標準化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縣、區貫徹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開展相關業務,并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干部的業務培訓。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境外旅游醫療險的保障范圍
掃面右側二維碼,首次關注立得50積分
正品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快捷投保
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
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
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
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